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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
2012-12-29 11:29:06   来源:   评论:0 点击:

涅槃(巴利语:nibbāna)即是诸爱的无余离染、灭、舍弃、舍遣、解脱、无执着。目录1 什么是涅槃2 涅槃的定义3 涅槃的比喻4 涅槃的分类5 涅槃的特点5.1 涅槃是常5.2 涅槃是乐5.3 涅槃无我6 不记说7 关...

涅槃(巴利语:nibbāna)即是诸爱的无余离染、灭、舍弃、舍遣、解脱、无执着。

目录

什么是涅槃

这一切(即:经文中提到的无余离贪、灭等)皆是涅槃的同义词。到达涅槃即是诸爱的无余离染、灭,因此而说其为“即是那种爱的无余离贪、灭。”到达涅槃又是诸的舍弃、舍遣、解脱、无执着,因此而说涅槃为“舍弃、舍离、解脱、无执着。”

虽然涅槃只有一种,但却可以通过一切有为法的反义词,而得种种名称,比如:无余离贪、无余灭、舍弃、舍离、解脱、无执着、贪尽、瞋尽、痴尽、爱尽、无取、无转起、无相、无愿、不存续、不结生、无生、无趣、不生、不老、不病、不死、无愁、无悲、无恼、无杂染等。[1]

涅槃的定义

涅槃被称为出世间,以及是由四道智所证得。它是所缘,被称为涅槃是因为它离去渴爱这一个纠缠物。在词源学方面,巴利文Nibbana(涅槃,梵文Nirvana)是源自动词nibbati,意为‘被吹灭’或‘被熄灭’。因此它是表示熄灭了世间的之火。但诸巴利论师较喜欢解释它为渴爱的纠缠(vana)的不存在或离去(nikkhantatta)。只要人们还受到渴爱的纠缠,他们还被绑在生死轮回里(samsara);但在灭尽一切渴爱时,人们即会证悟涅槃,解脱生死轮回。[2]在此,“四道”分别是指:入流道智、一来道智、不来道智、阿拉汉道智。

涅槃的比喻

佛陀曾这么说:“予所得此法,甚深难见、难解、寂静、殊妙、虑绝、微妙,而唯智者所能知。然此众生实是好执、执于爱著、欢喜执。而以好执、执于爱著,欢喜执者,此事,是依于缘,难见缘生(之法)。此事即静止一切行,舍离一切依,以灭渴爱,以去贪欲,灭而难见涅槃者。予若说法,其他者不能解此者,予唯有彼疲劳,予唯有彼困惑而已。”(M.26)

又有《长部.梵网经》:

诸比库!如来之身,切断引导生之根而住。凡如来此身住之间,彼等人、天则见此。然,身坏、命终已,人天皆不能见之。诸比库!恰如一束之庵罗树根被所断时,任何枝茎茂盛之庵罗果亦随其断去。诸比库!如是,如来之身,截断引导生之根而住。其身住之间,人、天虽能见之,身坏命终已,人天当不能见。

下面的比喻可以说明为何涅槃甚深难见、难解:

糖的比喻:如一个人对糖的味道,不告诉他去读关于化验糖的书,他事先没有经验,是不能知道的。但是假如放一点在舌尖上,他就会知道糖的甜味,过多关于糖的理论就没有必要了。[3]

鱼的比喻:就像鱼的字汇里没有表达陆地性质的字眼一样,没有任何语言或文字足以表达那种经验。乌龟对它的朋友鱼说,它刚从陆地上散步回湖。鱼说:“当然你的意思是说游泳啰!”乌龟尽力对鱼解释:陆地是固体,不能在上面游泳,只能在上面步行。可是鱼却坚持认为不可能有这样的事。陆地一定也是液体,和它生活的湖一样:有波浪,一定可以在里面潜水和游泳。[4]

故涅槃只能被亲身作证的圣人们完全理解。

涅槃的分类

虽然依自性涅槃只有一种,但依(分别的)根据则成两种,即:有余涅槃界无余涅槃界。依不同的方面,涅槃有三种,即:无相无愿

涅槃是一个不能再分解的究竟法。它是完全出世间的,而只有一个自性,那就是完全超越有为世间的无为不死界。然而,依分别的根据则成两种;该分别的根据是(体验它的)五蕴是否还存在。阿拉汉所体验的涅槃界名为“有余涅槃界”(sa-upadisesa-nibbanadhatu),因为虽然一切烦恼已灭尽,但由于过去执取所产生的诸蕴还存在。在阿拉汉死时所证得的涅槃界名为“无余涅槃界”(anupadisesa-nibbanadhatu),因为五蕴已完全被舍弃,不再后有。在注疏里这两个涅槃界也个别被称为“烦恼之灭尽”(kilesa-parinibbana)及“诸蕴之灭尽”(khandha-parinibbana)。

依不同的方面,涅槃有三种:涅槃被称为subbata)是因为它毫无贪嗔痴,也因为它毫无一切有为法;被称为无相animitta)是因为它毫无贪嗔痴之相,也因为它毫无一切有为法之相;被称为无愿appanihita)是因为它毫无贪嗔痴的渴望,也因为它毫无渴爱之欲。[5]

若禅修者在修无我随观时证悟涅槃,他证悟的是空涅槃;若禅修者在观无常时证悟涅槃,他证悟的是无相涅槃,依无相门而证悟涅槃;若禅修者在观苦时证悟涅槃,他是依无愿门而证悟涅槃的。[6]

涅槃的特点

涅槃只能被亲身作证的圣人们完全理解。尚未证悟涅槃的应当知道涅槃的三个特点:

涅槃是常

佛陀说“比库们啊!是有不生、不长的非缘生法(无为法)存在。如果没有了这不生、不长的非缘生法,则一切生的、长的、因缘和合的就无从解脱。因为有了这不生、不长、非缘生法,生的、长的、因缘和合的才有所解脱。”(Ud.8.3,译法按《佛法》P26)

此处的“不生、不长的非缘生法”正是指涅槃。那么,什么是“非缘生”呢?不是因缘和合而生的,是无条件的存在。所以,我们说涅槃是常。

“非新生故无老死,既非新生及无老死故(涅槃)是常。”(清净道论第十六品)

值得注意的是,佛陀虽然在此说到“不生、不长”,但我们不能将涅槃理解为长的、短的、圆的、方的这类色法或其他的有为法。

涅槃是乐

沙利子尊者曾说:“友等!此涅槃者是乐”(A.9.34)

涅槃无受,而乐属于受,怎能说涅槃是乐呢?当时,伍达夷尊者也有同样的疑问。沙利子尊者回答说:“友!此处无所受故,此处正是有乐。”接着,沙利子尊者以九种禅定为例,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大意如下:

初禅以欲想为病,病是苦,而涅槃无此事,所以是乐;二禅以寻想为病,病是苦,而涅槃无此事,所以是乐;三禅以喜想为病,病是苦,而涅槃无此事,所以是乐;四禅以舍想为病,病是苦,而涅槃无此事,所以是乐;空无边处定以色想为病,病是苦,而涅槃无此事,所以是乐; 识无边处定以空无边想为病,病是苦,而涅槃无此事,所以是乐;无所有处定以识无边想为病,病是苦,而涅槃无此事,所以是乐; 非想非非想处定以无所有想为病,病是苦,而涅槃无此事,所以是乐; 具足想受灭而住,以慧而观,诸漏尽,所以涅槃是乐。(A.9.34)

总而言之,由于此处无诸苦,所以涅槃是乐。此处的“乐”并非是指乐受。与此类似,苦圣谛的“苦”,也非仅指苦受。

涅槃无我

佛陀说:“一切法无我”(M.35)在此,根据《论藏》“一切法”指四种究竟法:心所涅槃[7]所以,涅槃无我。

涅槃无我,就是指涅槃不为我所有、不是我、不是我的自我、在我里面没有涅槃,在涅槃里也没有我。所以,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知道关于佛陀或阿拉汉的“入灭”、“般涅槃”、“取涅槃”是不能理解为进入了某个被称为涅槃的地方或境界的。涅槃并无来、去、进、出这些概念。

不记说

长部.布咤婆楼经》:

“然者,世尊!如来于死后亦非存在、亦非不存在?而唯此是真实,其他是虚伪?”

“布吒婆楼!我不记说如来于死后亦非存在、亦非不存在,而唯此是真实,其他是虚伪。”

“世尊!于此等何故不记说耶?”

“布吒婆楼!此等不适合于义、不适合于法,而且非根本梵行,又不导于出离、离欲、止灭、寂静、证悟、正觉、涅槃也。是故我不记说也。”

关于“涅槃”与持“不二论”各体系不同观点的比较

在早期的文献里,虽然涅槃含有最终真实的意义,而非仅是一种道德或心理状态,但没有些微暗示过,此真实在某深层次中,与它示现的对立面——生死轮回有着形而上学的不可分辨性。与此相反,佛陀一再地教导,生死轮回是受贪嗔痴影响的痛苦境界,在轮回中,我们累积起来的眼泪远远超过所有的海洋;而涅槃是不可逆转之生死轮回的解脱,要实现就必须完全消除贪嗔痴与舍弃一切有为的存在(conditioned existence)。

因此,上座部以轮回与涅槃的对立为全面追求解脱的出发点,更有甚者,它把这种对立作为达至最终目标的决定因素,那正是超越轮回与实现解脱的涅槃。上座部与大乘还有一点显著的不同:大乘仅把轮回与涅槃的对立,视为专为钝根众生而设的初步教导,最终要由较高层次的实现不二论所替代;但上座部佛教并不同意,因为从巴利文的藏经来看,即使是佛陀阿拉汉,他们的与苦的止息、轮回与涅槃等,仍然是不同的。

追求灵修的人士仍在探索不同的玄思传统,他们普遍认为,最高的灵修教导必须安立一种形而上学的玄奥的统一,作为最终的追求目标——觉悟的哲学基础。若以此假设为公理,他们自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根据巴利文经藏的佛教,与伴之而来坚持对二元对立面作严肃的评估,是有缺陷的与暂时性的,有需要通过实现不二论来完成始得。对倾向此想的人士,以终极的统一来消除二元的对立面,自然觉得更为深刻与完整了。

参照佛陀的原本教义,那种深刻与完整不必以差别的代价来取得,就以成熟的世间反思,已能表露无遗的那些二元的对立面与其多样性,就足可达至最高尚的成就了。此外,此种坚持确认真正的二元对立面的教导,最终会比较令人满意。它比较令人满意的原因是,尽管它拒绝内心的渴望全面统一,它需要考虑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这个因素就是:要保持立足于现实。

之所以认为保存在上座部传统里的佛教,远远超过任何解决人类心灵困境的企图,是在于它的坚持现实而非坚持统一。佛法不是指导我们走向一个无所不包的绝对,在那里日常的紧张与压力可消融于形而上学的统一,或莫测高深的“空”性之中。相反地,佛法指导我们面向现实作为最终的理解领域,以及如实地面对事物本身。首先,佛法为我们指出(苦因)、四圣谛,作为如实的解脱宣言。佛陀宣称,这四个真理,是崇高的真理(圣谛),而导致它们的崇高,正因为它们是现实的、不离正道的与不变的。就因为不能如实地面对这些圣谛,我们便在生死轮回中流浪了这么久,也只有通达这些如实的真理,才能令人达致真正完美的灵修境界:一切苦恼的止息。[8]

参见

注释与引用

  1. 巴利经藏.长部.大念处经,注释。
  2.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六章。
  3. 佛陀的古道P48。
  4. 佛法P24。
  5.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六章。
  6. 阿毗达摩讲要.涅槃。
  7. 阿毗达摩概要精解第一章。
  8. 《佛法与不二论》.菩提比库著 梁国雄居士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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