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选 欲令如是、不如是
2012-12-29 15:07:25   来源:   评论:0 点击:

《杂阿含经二十选》  第七选 欲令如是、不如是                        经号:33(145)[ 79] 一、经文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
《杂阿含经二十选》
 
  第七选 欲令如是、不如是
                        经号:33(145)[ 79]
一、经文
  如是我闻:一时,佛住舍卫国祇树给孤独园。
  尔时,世尊告诸比丘:
  「色非是我,若色是我者,不应于色病、苦生;亦不应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以色无我故,于色有病、有苦生;亦得于色欲令如是,不令如是。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比丘!于意云何?色为常,为无常耶?」
  比丘白佛:「无常,世尊!」
  「比丘!若无常者,是苦不?」
  比丘白佛:「是苦,世尊!」
  「比丘!若无常苦,是变易法,多闻圣弟子,于中宁见是我、异我、相在不?」
  比丘白佛:「不也,世尊!」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是故,比丘!诸所有色,若过去、若未来、若现在,若内、若外,若[麤] 、若细,若好、若丑,若远、若近,彼一切非我、非我所,如实知。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
  比丘!多闻圣弟子,于此五受阴非我、非我所,如实观察。如实观察已,于诸世间都无所取,无所取故无所着,无所着故自觉涅槃:我生已尽,梵行已立,所作已作,自知不受后有。」
  佛说此经已,诸比丘闻佛所说,欢喜奉行。
 
二、解说
  色蕴不是我,如果色蕴是我,那么,色蕴就不应当会损坏、缺陷(病),带来苦;也不应该对色蕴有所要求:要它是这样,不要那样。就是因为色蕴不是我,也没有我的缘故,所以会变坏,会产生苦,一般人也就会有要它是这样,不要那样的要求。
  五蕴的每一蕴,都是无常的,是苦的,是变易的。所以,不可以认为其中的哪一部分是我、异我、相在。也应当如实知五蕴的一切不是我,也不是我所拥有的。
  有了这样正确的观察体认后,对色、受、想、行、识等五受阴不是我、也不是我所就能如实观察。如实观察后,对于世间就不会执取,不会执着而自知已证入了涅槃:这是我的最后生,清净的梵行已建立,应该完成的,都已完成,自己知道,不再有后有的爱求。
 
三、讨论
  (1)五蕴是无常的,所以五蕴是无我的。而「我」,经中也以「欲令如是、不如是」来说明。「欲令如是、不如是」,可以说正是主宰欲的最佳描述。主宰欲,是以自我为中心的指挥欲望,在其背后,就是「我执」。如第 110(178)[112]经中,佛陀举例,反问事火的婆罗门居士(火种居士)萨遮尼揵子说,譬如国王在自己统治的国土中,对犯王法的人要杀、要割,对立功的人馈赠财宝,只要是主人(主宰者),就都能自由自在地随心所欲了。所以,如果说五蕴就是我,那么五蕴就能随意自在,要这样,不要那样了?但是我们知道,五蕴是没有这种能耐的。所谓不如意事,十之八九便是,当然萨遮尼揵子是答不下去了。
  (2)「欲令如是、不如是」里,隐含着另一个重要的讯息,那就是「漠视因缘」。事情要成就的唯一方法,就是一一去满足成就那件事的因缘条件,而不是只有情绪上的期求,就能成功的。常常,我们因为无法如实地了解因缘条件,虽然努力了,但仍然失败,这时,最容易有挫折感和烦恼了。这样的挫折感和烦恼,有没有因为主宰欲不能满足的因素呢?
  「漠视因缘」的另一种表现型态,就是独裁专制、为所欲为。独裁专制与为所欲为,经常要造成其周遭有情的受压迫与痛苦,同时,也长养自己的贪、瞋、痴与我执,最后,还是使自己常在炽热中,不得宁静。
  (3)对人、对事的主宰欲,是来自对自己生命主宰欲的延伸,即认为生命流转中有常恒主体的错觉。如第 958(13298)[950]经中尊者目揵连说,于五蕴之七处不如实知的缘故,就会有生命主体--「我见」的错觉。又如解说「二十种我见」的第 109(177)[111]经中说:「云何见色是我?得地一切入处正受观已,作是念:地即是我,我即是地,我及地唯一无二,不异不别。」「得地一切入处正受」,正是「十遍处」中「地遍处」的「假想观」所成就的定境(参考印顺法师着《空之探究》〈第一章‧第十节:胜解观与真实观〉),经中说,这种定的修习,依着自己意念,营造出无穷扩展的平整大地,现起唯一而恒常没有变化(无穷又平整)的无垠的大地,连这个营造的意念也都融入了。在这样的情境下,如果没有佛法正见的基石,有可能就会产生「地」(组成五蕴中色蕴的元素--印度传统的分析)--色,就是恒常不变我的错觉。
  (4)让我们时常在生活周遭的经验里,仔细地观察,找找看有没有所谓的「主宰」:能抗拒得了「无常」,不需要因缘条件具足,就能存在的?
  (5)我见,或是身见,或是主宰欲,或是生命流转的主体,在说理上,都是与「缘起法」(请参考〈第十二选:因缘观--论因说因〉)相违背而不得共存的。以「缘起法」理则,与「无常」观察为中心的佛法,归结到「无我」,是必然的,但却难让拥有记忆与业力的众生所接受。即使是离佛世才几百年的部派佛教,就有犊子部、正量部、法上部、贤冑部、密林山部成立「不可说我」的说法(参考印顺法师着「如来藏之研究」第二章第三节:如来与我),可见一班了。
  (6)其它有关欲令如是、不如是的经文:34(146)[80]、86(143)[77]、 87(14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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