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请认识所需要的是什么
2012-12-29 15:22:31   来源:   评论:0 点击:

“ Be open to change and impermanence, as they are facts of life. ” - Godwin Samarartne “ 开放地对待转变与无常,因它们是生命中的事实。” - 葛荣居士 ﹙三十一﹚请认识所需要的...
“ Be open to change and impermanence, as they are facts of life. ” - Godwin Samarartne
“ 开放地对待转变与无常,因它们是生命中的事实。” - 葛荣居士
﹙三十一﹚请认识所需要的是什么     路
  究竟我所「需要」的屋是大、是小、是豪华、是平淡、是贵或是平?
了解自己的需要
 
  葛荣居士曾说,我们由小到老都是在寻找玩具、得到玩具、转换玩具。因此,在购物之前应先问自己究竟想买的东西只是心想要(want),还是实际有需要(need)。
 
  至于怎样才可以知道什么是要,什么是需要,那是不可以由别人的口中讲解的,也不可依据社会的概念,只可靠自己对个别的情况逐一观察与了解。
 
努力、无害、无债的安详
 
  曾参加过好几次佛学禅修营,住的是几个男众共用的一间小房,睡的是硬板两格,吃的是最简单的素菜和面包,洗手间也是非常简陋,洗澡也要排队等候,早上四时半便起床,晚上九时半上床。在如此简单的境地生活,身与心却一次比一次适应、愉快与安详。
 
  这经历说明一个人所需要的东西其实是很少很简单,但想要的东西却是很多很复杂。
 
  回到家中,曾经有过一些很有趣的思念,便是既然所需要的是这么少和简单,是否应该把计画将来搬较大较舒适的住屋的念头完全打消呢?
 
  以在家修行而言,重点其实不在于屋的大小美丑,也不是可以或不可以计画将来,亦不是凡所需要以外的物质都要抛弃。重点却是这计画是否合符实际的情况,还是不切实际的预期或故事。
 
  在家人靠劳力工作而获得钱财,分一部份用来享受,没有不当的地方。但需小心审视每一分的收入都必须是以付出劳力、无害自己、无害别人而得的成果,也须是法律规则所容许的。亦只有这样才可以真正享受到个中的安详与愉悦,否则在这表面享受物质的背后便是担忧与懊悔。这是很简单的佛法(即大自然的规则),无论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明白也好,不明白也好,这大自然的规律就是这么样运作的。
 
  在享受以正当努力所获得的成果时,也须注意所享用的物质东西有没有带来过量的透支,有没有适可而止。在现今的社会,不向银行借款买屋是不切实际的。向银行借款没有不当的地方,但需小心审视还款的能力是否合符实际的能力,不要被美丽的楼房或五花八门的供款计画的「外相」所蒙闭,令自己看不清实况。无债(或轻松实际的债务)本身便是一种安详与愉悦。
 
  若实况是有能力的话,买一间比自己所需要更大更舒适的住屋是没有问题的。相反,吝啬是另一种执着。
 
  因此,计画买楼,只要是合符实际正当收入的计画,是没有问题的。重点反而是需清楚明白到个中的安详与愉悦,不是在将来,不是在达到买楼目标的时候,而是在这劳力付出、积蓄的过程。最后达到目标也好,不达到也好,都同样经历到这过程中的安详与愉悦。
 
  就像行山一样,若在行的历程中心只在想尽快达到山顶,心便会被很多渴望与欲求的情绪所充斥,忽略所路过的景色。若不能到达山顶而回时便会失望,就算到达山顶,那种快乐也只是短暂的,很快心又会渴望到更高的山顶,看更美的风景。相反,若认识到行山的乐趣其实是在行山的过程中,那么所有汗水、辛劳、一花一草、一跌一弯路,都是乐趣。
 
  最后,无论是在计画买楼也好,已在享受舒适的住屋也好,都需反思与明白「三法印」,即万事万物都是无常、苦和无我所的。无论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明白也好,不明白也好,这都是大自然的规律与实相。换句说话,享受住屋的同时,需有智慧地明白这房子只是法律上、概念上属于我的,事实它不是属于我的,我对它是没有绝对的控制权(无我所)。我不能命令这房子不会旧,不会坏,或永远不会离开我,就算它不离开我,最终有一天我的身体也会离开它和这世界(无常)。若我强要控制它,最终只有落得失望与激动(苦)。相反,若不去控制它,当它存在时享受它,当它离开时便学习友善地放开它,便会无苦。怎样放开?便是明白到事实上所需要的是很少很简单,就算失去它而搬到另一处毫不理想的地方住,也只是失去所「要」的,并没有失去所「需要」的。苦与无苦在乎心,不在乎它的离去与否。
 
  祝愿各位有智慧地安享付出正当努力的过程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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