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现代比丘继承的遗产
2012-12-29 15:02: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三讲:现代比丘继承的遗产今天我们会继续讨论比丘戒,特别是有关布施食物给比丘的问题。首先,让我们看一看戒律的背景,以便能够以正确的角度来探讨它。在佛陀的晚年时,有一次大迦叶尊者问他道:「为什么以前...
第三讲:现代比丘继承的遗产
 
 
今天我们会继续讨论比丘戒,特别是有关布施食物给比丘的问题。首先,让我们看一看戒律的背景,以便能够以正确的角度来探讨它。
 
在佛陀的晚年时,有一次大迦叶尊者问他道:
 
「为什么以前的戒条比较少,但成为阿罗汉的比丘比较多;反之,如今的戒条比较多,但成为阿罗汉的比丘却比较少?」[1]
 
 
 
佛陀答道:
 
「当众生与正法逐渐腐败,戒条就会比较多,但成为阿罗汉的比丘却比较少。
 
迦叶,在伪法出现在世间之前,正法是不会灭的。然而当伪法出现在世间时,正法就会灭了。」
 
 
 
佛陀进一步说,这发生于虚伪的人出现于比丘僧团的时候。他说,船能够立刻下沉,然而正法只能够逐渐地消失。他说有五件事导致正法被窜改,以致最终被消灭:
 
「是哪五项?那就是:
 
一、  当比丘、比丘尼、优婆娑、优婆夷不恭敬且违抗导师地过活时;
 
二、  当比丘、比丘尼、优婆娑、优婆夷不恭敬且违抗正法地过活时;
 
三、  当比丘、比丘尼、优婆娑、优婆夷不恭敬且违抗僧团地过活时;
 
四、  当比丘、比丘尼、优婆娑、优婆夷不恭敬且违抗戒律地过活时;
 
五、  当比丘、比丘尼、优婆娑、优婆夷不恭敬且违抗(止观)禅修地过活时。」
 
 
 
然而,佛陀说当比丘、比丘尼、优婆娑、优婆夷恭敬且遵循导师、正法、僧团、戒律及禅修地过活时,这五件事导致正法的清净、延续及存在。换言之,佛陀是在说佛教的清净、延续及存在,因为佛教就是指恭敬与遵循这五件事,更无他事。
 
佛陀清楚地提到佛教的腐败始于僧团──当虚伪且无诚意的人出家为比丘时。这是在佛陀时代就已经开始发生的事。然而,就如佛陀所说,佛教的存在并非只是依靠比丘众,也依靠优婆娑及优婆夷。
 
不单只是比丘必须学习、实践及恭敬佛法与戒律,在家人也必须如此。在家人必须学习、实践及恭敬他们自己的戒律,那就是五戒,以及至少恭敬佛陀为比丘所制的两百二十七条波提木叉戒和其他戒条。只有了解、实践及恭敬他们自己的戒律的在家人才可说:「我已经归依了佛法僧三宝;我是佛教徒。」在家人恭敬比丘戒的时候,他们就是在帮助比丘实践及恭敬比丘戒。该比丘则可以说:「我已经归依了佛法僧三宝。」他也可以说:「我是释迦子[2]。」这是为何说如果在家人知道什么对比丘来说是适当及不适当的、什么是许可的及不许可的是很好的。这样他们就是通过帮助比丘们恭敬佛、法、僧、戒及禅修来护持佛教。
 
如果没有这些特质,比丘僧团又怎么能够称为世尊的良善修行弟子僧团?
 
他们又怎么能够具备良善修行、正直修行、正确修行、适当修行?
 
他们又怎么能够成为应当受供者;应当受款待者;应当受施者;应当受礼敬者;世间无上的福田?[3]
 
他们不能。他们必须依靠佛陀与以前的比丘的特质与虔诚过活,而不是自己的特质与虔诚。
 
在家人供养给比丘佛陀所不允许的东西是没有善业的,而这些东西是佛陀本身也不接受的。在家人帮助比丘违抗佛陀地过活是没有善业的。
 
你们认为怎样?供养酒给比丘是否有善业?你们会不会供养酒给佛陀?供养钱给比丘是否有善业?佛陀是否曾经说过比丘可以持钱、拥有钱、讨钱或暗示他人捐钱?你们会不会供养钱给佛陀?在晚上供养食物给比丘是否有善业?佛陀有没有吃晚餐?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否定的。
 
当优婆娑、优婆夷知道这点且依照它作为时,他们就能够造下真正强大的善业。在家人供养一位比丘五千美元去世界各地弘扬佛法并没有善业,但是载送一位比丘去城里看牙医却造了许多的善业,因为前者帮助比丘违抗佛陀地过活,后者则帮助比丘遵从佛陀地过活。你们认为到底是哪一者帮助佛教延继下去,又是哪一者在阻碍它?
 
只有当供养给比丘的东西是清净且许可的时候,在家施主才造了善业。该比丘是佛陀的使者。从《长部》的第一部经《梵网经》里就可以了解这一点。在该经中,佛陀说到他自己的戒律的种种基本原则。以下是其中的一些:
 
 
 
「舍弃了妄语,乔达摩沙门安住于远离妄语……。
 
舍弃了恶口,他安住于远离恶口……。
 
舍弃了绮语,他适时说话,所说的正确、直接、与法与律相关……。
 
他每天只吃一餐,而且不在晚上用餐,不在非时用餐。
 
他不戴花,不涂香水,不用化妆品,也不用装饰品。
 
他不接受金银。[4]」
 
 
 
在第二部经《沙门果经》里,他完整地解释沙门生活,说及这许多基本的戒律如何应用于比丘众。佛陀说,当比丘遵守这些基本的戒律时,该比丘就会:
 
 
 
在各方面皆不见危险。
 
他亲自体验无可指责、
 
源自持守圣戒的快乐。
 
如此……他戒律圆满。
 
 
 
了解了这些之后,现在我们可以开始讨论与食物有关的一些基本戒条。
 
关于食物的戒条记载于波提木叉──两百二十七条主要的比丘戒。波提木叉是由佛陀所制;佛陀也对每一戒条给予分析。
 
首先应知道什么是「非时」(vikàla)。它是指不适合比丘用餐[5]与入村[6]的时间。佛陀说,不适合用餐的时间是中午过后到隔天黎明升起(maj­jhan­ho vãtivatte yàva aruõuggamana)。适合比丘用餐的时间是从黎明升起到中午。但它不是从早上五点半至中午十二点,因为在佛陀时代并没有时钟。「适时」始于黎明升起;这时候太阳已经达到水平线,天空已有阳光,四周的东西都已清晰可见,而且一般上鸟儿已经在唱歌了。这是大约在日出之前的半小时。「适时」是从黎明升起到日中正午这一段时间。这段时间正确时间会每个星期都变动,而且在不同的季节、国家与地区都不同。在「适时」之外的时间则是比丘不可用餐的「非时」。
 
在前期的僧团里,比丘可以随意在任何时候用餐。然而,当僧团越来越大、越来越出名时,比较没有德行的人也来出家了,他们之中有许多是虚伪的人。他们觉得要执行自己修行至证悟涅槃的任务很困难。许多比丘都在追求名望、崇敬及物质利益,很容易地就步入歧途,忘了他们自己是释迦子。所以佛陀向众比丘说他们应该每天只吃一餐,或者至少只在早上「适时」用餐,就跟他自己一样。
 
佛陀这么说的时候,有一位名叫巴达利尊者(Bhaddàli)的比丘宣布他自己不要遵从佛陀的劝导。[7]他说他不能够只在早上用餐。过后他感到后悔而向佛陀请求原谅。佛陀花了好多的时间来训诫他,告诉他所有的人都称他为「在此教法中不实践戒律的人」。
 
佛陀接着问巴达利道:
 
「巴达利,在那时候,你是否是个虚有其表的造恶者?」
 
 
 
巴达利答道:
 
「是的,尊者。尊者,罪恶击败了我,我是个迷惑的愚人,竟然在世尊制戒的时候,宣布自己不愿意遵守该戒。」
 
 
 
佛陀又向巴达利解释,说不持戒的比丘「不能证悟上人法,不能获得圣人的智见」。这就是说他不能证悟涅槃。
 
又有一次,佛陀说不遵守有关用餐的戒条的比丘为「步入歧途的人,不恭敬佛陀,也不恭敬热衷于持戒的比丘」。
 
起初佛陀劝众比丘只在早上用餐,后来他把它制成一条戒。《经分别》中述及其缘起。有一次,有一群年轻比丘前往某个庆典,接受那里的人供养他们食物。那些年轻比丘在午后用餐而受到其他比丘非议。在呵责他们愚蠢之后,佛陀制了这条戒。波提木叉中提及,在非时,无论比丘吃了任何主食或非主食,他都犯了波逸提罪。犯了此罪,该比丘的戒已经受到污染,变得不清净了。如果要清净自己,他必须向另一位比丘忏悔。
 
对于生病的比丘,佛陀给予特别的允许。他允许生病且需要营养的比丘服食「七日药」,那就是蜜糖、糖、油、黄油及酥油。生病比丘可以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刻服食这五种药。除了这些之外,生病比丘也可以喝已经过滤的粥、肉汤及已经过滤新鲜果汁,但不可以把它们储藏到隔天黎明升起时分。
 
因此,如果医生告诉比丘必需在晚上吃东西,还是有一些方式可以让比丘摄取营养,而且不犯佛陀所制的「非时食戒」。如此这位尊敬佛陀的比丘得以保持戒行清净,无可指责地过活。
 
比丘应该如何获取食物?(在佛陀时代)有一位住在坟场的比丘。他吃人们祭拜死人的食物。在家众不满地非难道:「这位比丘怎么可以自己拿取人们祭拜死人的食物来吃?」听到这话时,持戒严谨的比丘们说道:「比丘怎么可以把未经手授的食物置于口中?」当佛陀听到这话时,他就向该比丘说道:「你这愚蠢的人,你怎么可以把未经手授的食物置于口中?」于是佛陀就为比丘制戒,说道除了杨技及清水之外,如果比丘把未经手授的食物置于口中就犯了(波逸提)罪。
 
在《经分别》里,佛陀解释「手授」这一词。他说只有在以下的条件具足之下,食物才是正确地经过手授:
 
l          (施主)以身体的某个部份供养食物(例如:施主以单手或双手供养食物);或者
 
l          (施主)透过跟身体接触的东西来供养食物(例如:施主以汤匙来供养食物);或者
 
l          透过「让它掉入」来供养食物(例如:施主让食物掉入比丘的钵中)。
 
l          比丘与施主之间的距离在「一臂」(hatthapàsa)之内。在此,「一臂」的定义是两个半腕尺,而一腕尺则是从指尖到手肘的距离。两个半腕尺大约是一又四分之一公尺。这距离的算法不是从比丘的指尖到施主的指尖,而是从比丘的身体到拖主的身体。
 
l          该比丘透过身体接受食物(例如:他以单手或双手来接受食物);或者
 
l          该比丘透过跟身体接触的东西来接受食物(例如:他以手中所持的钵来接受食物)。
 
 
 
佛陀说,如果食物没有经过正确的手授,比丘每吃一口该食物就犯了一个波逸提罪。
 
古代且具备权威的律藏注释给予了更详细的解释,在此要提出其中两项:
 
l          所供养的东西不可以大又重至一个中等身材的人不能提起它。例如:不可以把所有的食物置放在一张桌子上,再由超过一位施主抬起来供养。如此该食物就是没有经过正确的手授。
 
l          施主必须表示他是正在供养食物。这就是说施主必须明确地让比丘知道他是正在供养食物。
 
 
 
只要这些条件的其中一项不具足,该食物就是「不受允许」(akappiya),想要持守其戒的比丘不可以吃它。例如:如果有位居士把食物放在比丘身边的地上,然后向该比丘说那是供养给他的,该食物还是没有经过正确的手授,所以恭敬佛陀的比丘不可以吃它。再举另一个情况来说:如果该比丘怀疑该食物是否经过正确的手授,他也不可以吃它。多数的比丘都不说什么,而只是在回到寺院之后,把未经过或怀疑未经过正确手授的食物拿掉。如果可以的话,他会叫一位居士把该食物供养给另一位比丘,而该比丘则会把该食物交回给他,如此它就变成允可,而他也就可以吃它了。
 
这些条规对在家人来说似乎既复杂又多余,但我们必须谨记为何佛陀要成立僧团。他成立僧团并不是为了让比丘有得吃,人们也不需要出家成为比丘僧团的一份子才有得吃。在家人吃,鸡、狗、猪也吃。食物对比丘来说是必需品,然而佛陀成立僧团是为了让比丘们能够尝到涅槃的解脱。
 
这是为何佛陀说比丘必需在用餐之前思惟食物(的正确用途)。在《中部》里,佛陀说:
 
「如理地思惟之下,(比丘)摄取饮食不是为了玩乐,不是为了沉迷于身体的健壮,不是为了让相貌美观,不是为了吸引力;而只是为了延续生命与活力,为了去除饥饿之苦,为了帮助你修行清净梵行。(他如此思惟:)「如此我就能去除(饥饿的)旧苦,并且不引发(过饱的)新苦,我将使身体存活,避免过失,以及得到安住。」
 
 
 
在其他经里,例如在《相应部》中,佛陀以譬喻来解释比丘应该如何看待食物。他说,犹如一对父母带着亲爱的孩子越渡沙漠,然而在还没有到达终点时,粮食就吃完了。在不得已的情况之下,他们把亲爱的独生孩子杀来吃。举出这个譬喻之后,佛陀问诸比丘道:
 
 
 
诸比丘,你们认为怎样?
 
那对父母吃自己亲爱的孩子是否是为了玩乐?
 
或是为了沉迷于身体的健壮?
 
为了让相貌美观?
 
为了吸引力?
 
诸比丘,
 
难道他们不是为了能够活着越渡沙漠而吃?
 
诸比丘,
 
你们应该如此看待食物。
 
 
 
《清净道论》──一部有关比丘证悟涅槃之道的古代权威性巴利圣典解释,比丘越渡的沙漠是生命的沙漠;他通过勤修(戒、定、慧)三学越渡它;食物则是必需品,好比孩子的肉是那对父母越渡沙漠的必需品。
 
吃对比丘来说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作为梵行生活的必需品。就有如我们所知,梵行生活就是戒、定、慧。不具备清净戒的比丘不可能是良善、不可能是无可指责的,因此无法培育定力。没有定力,他就无法培育智慧,无法证悟涅槃。
 
这是为何佛陀一而再地训诫诸比丘,要他们恭敬且遵循导师、正法、僧团、戒律及禅修地过活。在此,我要以佛陀在《中部.继法者经》(Dhammadàyàda Sutta)给予太过执着衣、食、住、药而忽略了修行的比丘的训诫来结束今天的开示。佛陀说:
 
 
 
诸比丘,当为吾法之继承者(dhamma dàyàda),
 
莫为吾物之继承者(àmisa dàyàda)。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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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相应部.伪法经》(Saddhammappatiråpaka Sutta)
 
[2] 释迦子是众比丘的名称,因为佛陀是释迦族人。
 
[3] 例如《长部.大般涅槃经》(Mahàparinibbàna Sutta)。
 
[4] 在此只提及不接受的业。佛陀没有指出钱是给谁,因为这对业来说是不重要的。根据佛陀在律藏的分析,「金银」包括任何形式的钱。参考《律藏.舍忏章.金学处》。
 
[5] 《律藏.波逸提章.非时食学处》
 
[6] 同上《非时入村学处》。这条戒禁止比丘在下午与晚上花太多的时间在居士家里。对于例外的情形,请参考上述圣典。
 
[7] 《中部.巴达利经》(Bhaddàli Sut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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