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皈五戒(上座部)
2012-12-29 15:25:0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三皈五戒 第一章 受三皈依、五戒程序根据上座部佛教的传统,在家信众在作布施、禅修、闻法等功德之前,一般都会先向比库 请求受三皈依和五戒,令其戒行清净,从而使所作之功德更加殊胜。同时,守持净戒本身也...
三皈五戒

第一章 受三皈依、五戒程序
 
根据上座部佛教的传统,在家信众在作布施、禅修、闻法等功德之前,一般都会先向比库 请求受三皈依和五戒,令其戒行清净,从而使所作之功德更加殊胜。同时,守持净戒本身也是一种功德。
在传统上,受三皈依和五戒都是使用巴利语来进行的。本文在受皈戒的巴利语下面也把中文的意思翻译出来,以供参考。在受皈戒的过程中则可以不念中文。
以下所列举的是依照缅甸传统的受三皈依和五戒程序。斯里兰卡和泰国的传统则大同小异。
 
 
1. 请求受三皈五戒
 
求戒者礼敬比库三拜,然后念诵求受三皈五戒文:
Ahaü, bhante, tisaraõena saha pa¤casãlaü dhammaü yàcàmi, anuggahaü katvà sãlaü detha me, bhante.
尊者,我乞求三皈依和五戒法。请尊者在摄受后授戒给我!
Dutiyam'pi, ahaü, bhante, tisaraõena saha pa¤casãlaü dhammaü yàcàmi, anuggahaü katvà sãlaü detha me, bhante.
尊者,我第二次乞求三皈依和五戒法。请尊者在摄受后授戒给我!
Tatiyam'pi, ahaü, bhante, tisaraõena saha pa¤casãlaü dhammaü yàcàmi, anuggahaü katvà sãlaü detha me, bhante.
尊者,我第三次乞求三皈依和五戒法。请尊者在摄受后授戒给我!
 
比 库:Yamahaü vadàmi taü vadehi (vadetha).
我念什么你(你们)也跟着念。
求戒者:âma, bhante.
是的,尊者!
 
 
2. 三皈依 (Tisaraõagamanaü)
 
比库引领求戒者念诵礼敬偈:
比  库: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
求戒者随后念诵三次:
Namo tassa bhagavato arahato sammàsambuddhassa.
礼敬彼世尊、阿拉汉、全自觉者!
 
接下来,比库念诵三皈依文,求戒者跟着念:
Budd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我皈依佛,
Dhammaü saraõaü gacchàmi.
我皈依法,
Saïg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我皈依僧;
Dutiyam'pi, Budd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二次我皈依佛,
Dutiyam'pi, Dhamm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二次我皈依法,
Dutiyam'pi, Saïg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二次我皈依僧;
Tatiyam'pi, Budd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三次我皈依佛,
Tatiyam'pi, Dhamm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三次我皈依法,
Tatiyam'pi, Saïghaü saraõaü gacchàmi.
第三次我皈依僧。
 
接着比库则念:
比  库:Tisaraõa-gamaõaü paripuõõaü.
        三皈依已经圆满。
求戒者:âma, bhante.
        是的,尊者!
3. 五戒(Pa¤casãlaü)
 
受五戒时,比库每念完一条戒条,求戒者跟着念:
Pàõàtipàt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杀生学处;
Adinnàdàn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不与取学处;
Kàmesu micchàcar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欲邪行学处;
Musàvàd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妄语学处;
Surà-meraya-majja-pamàdaññhànà veramaõã sikkhàpadaü samàdiyàmi.
我受持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学处。
 
 
4. 发愿 (Patthanà)
 
接下来比库念发愿文,求戒者跟着念:
Idaü me pu¤¤aü, àsavakkhayàvahaü hotu.
愿我此功德,导向诸漏尽!
Idaü me sãlaü, nibbànassa paccayo hotu.
愿我此戒德,为涅槃助缘!
Idaü me ¤àtãnaü hotu, sukhità hontu ¤àtayo.
愿此为我亲,愿诸亲快乐!
授完三皈依和五戒之后,比库勉励求戒者:
比  库:Tisaraõena saha pa¤casãlaü dhammaü sàdhukaü katvà appamàdena sampàdetha.
善作三皈依和五戒法后,应以不放逸而成就!
求戒者:âma, bhante.
是的,尊者!
 
 
 
 
第二章 三皈依及五戒浅释
 
1、皈依 (saraõa),或归依,依靠;庇护所,避难所。一般也称为「三皈依」(tisaraõa)或「皈依三宝」。
 
2、三宝:佛 (buddha)、法 (dhamma)、僧 (saïgha)。
皈依三宝是指以佛、法、僧作为皈依处或庇护所。对佛、法、僧三宝生起净信心的男女信众必须求受三皈依和五戒,如此才算正式成为佛教徒。
受持三皈依和五戒的在家男众称为「近事男」(upàsaka优婆塞,邬波索迦),或作净信男、清信士;即亲近奉事三宝之义。女众则称为「近事女」(upàsika优婆夷,邬波斯迦),又作净信女。
 
3、我皈依佛 (Buddhaü saraõaü gacchàmi):直译为「我去佛陀的庇护所。」「我走向佛陀为庇护所。」对于「我皈依法」「我皈依僧」诸句亦同。
 
4、佛 (Buddha):佛陀。无需老师指导而自己修行达到完全觉悟的人;他自己觉悟了四圣谛,也能教导其他众生觉悟。
 
5、法 (Dhamma):佛法;正法。包括佛陀所善说的教法(律、经、论三藏),以及九种出世间法:四种圣道、四种圣果和涅槃。
 
6、僧 (Saïgha):僧伽,僧团;意译为众,团体。僧可分为「胜义僧」和「通俗僧」两种。「胜义僧」又称「应施僧」,是指四双八辈的圣者僧;「通俗僧」又称「世俗僧」,是指由四位或四位以上的比库或比库尼所组成的僧团。
 
7、五戒的受持:沙马内拉的出家十戒只有在比库之前求受才成为受持;而在家居士的五戒、八戒等即使自己于佛塔、佛陀像前受取也成为受持,或者在他人之前受取也成受持。
此五戒一起受取时成为受持,一条一条各别地受取也成受持。在一起受取时则是把五戒当成一个整体而远离杀生等不善法。在一条一条各别受取时则是把五戒当成远离杀生等五种不善法而受持。
 
8、破戒:如果在家居士违犯五戒中的任何一条学处,他(她)只算破了那一条学处。他只需再受取那条已破了的学处,就再度具足五支戒。
或者说:对于逐一各别受持五戒者,在破了一条学处时,只有那一条学处破了。但如果把五戒当成整体一起受持者,因为以未分开受持的缘故,他在破了一条学处时,其余的一切学处也都破了。但只有所违犯的学处才构成造不善业。
 
9、除了一般的五戒之外,还有两种五戒,即:
⑴、梵行五戒:与一般五戒不相同的是,梵行五戒的第三学处是离非梵行学处(不淫戒),而一般五戒的第三条是离欲邪行(不邪淫),这是两者之间的差别;
⑵、一食梵行五戒:在此「一食」是指一天之中只在上午吃一餐。如果在家人要受持此学处,他可以在受了梵行五戒之后,再受持「离非时食学处」。如果是受持整体的五戒,他可以说:「我受持一食梵行五戒。」
 
 
 
 
第三章 五戒释义
 
下面将根据《律藏》(Vinaya-piñaka)、律注《普端严》(Samantapàsàdikà)、《疑惑度脱》(Kaïkhàvitaraõã)  和《小诵注》等圣典以及注解,对五戒的每一条学处依语义、违犯条件与不犯三部分来进行解释:
 
 
一、离杀生学处
(Pàõàtipàtà veramaõã)
 
       离杀生学处,有时也译为不杀生戒。也就是戒除杀生的学处。
生,巴利语pàõà,直译为息生、有息者,即有呼吸的生命。凡是拥有命根的蕴相续,或者执取该蕴相续所施设的有情称为「生」。
「生」包括:
1.人(manussa) ——凡投生于人趣者,从初入母胎的第一个心识(结生心)开始,直到死亡这一段期间都称为「人」;
2.畜生(tiracchàna) ——象、马、牛、狗、鸡,乃至蚊虫、蚂蚁等皆是;
3.非人(amanussa) ——如亚卡(yakkha,夜叉)、饿鬼(peta)、龙(nàga)、天神(devatà)等。
由于植物并没有命根,只属于无意识的「非执取色」(anupàdinna råpa),并非「生」,故不包括在内。
 
杀生是指故意夺取有息者的生命。自杀也属于杀生。
杀生的方式既包括自己亲手杀、教他人杀,也包括通过赞叹或鼓励而使对方死亡,以及堕胎等。
 
具足了五个条件即构成杀生:
1.生命;
2.知道是生命;
3.存有杀心;
4.付出努力;
5.由此而死。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非故意——他并没有想:「我要以这样的方法来杀死它(他)。」在没有杀害意图的情况下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建造房舍时失手掉落石块,不小心压死下面的人。
    2.不知道——他并不知道「通过这样它(他)将会死。」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有毒的食物拿去喂狗,那只狗因而被毒死。由于不知情,所以不犯。
    3.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并没有使对方死的意图而作出行动导致对方死亡。例如:当有人生病时拿药给病人吃,他因此得并发症而死。
    4.疯狂者——由于胆汁等的关系而得了无法治疗的狂乱病。
    5.心乱者——由于夜叉等的关系而使心混乱。当火和黄金、粪便和檀香同时出现时,他都无法分辨好坏。以此为判定的标准。(Pr.A.66,179)
 
 
二、离不与取学处
(Adinnàdànà veramaõã)
 
离不与取学处,有时也译为不偷盗戒。也就是戒除偷盗的学处。
不与取,巴利语adinnàdàna。由adinna(没有给与的)+ àdàna(拿取)组成。凡是任何属于他人所有之物,未经物主的允许而取为己有者,即是不与取。
 
具足四个条件构成不与取,即:
1.属于其他人类所有的物品;
2.明知为他人所有之物;
3.以盗心;
4.偷取。
 
在律注《普端严》和《疑惑度脱》中解释,「偷取」一共包括二十五种方式——由五种五法所构成:一、种种财物的五法;二、一种财物的五法;三、亲手的五法;四、前方便的五法;五、偷盗取的五法。
 
一、种种财物的五法:所谓的「种种财物」是指混合有生命和没有生命的财物。
1. 占取——即霸占他人的田地、房子等。
2. 抢取——例如抢取挑在肩上、顶在头上,或拿在手上的物品等。
3. 夺取——他人将财物放在附近,他对主人说:「把这财物给我」等而夺取。
4. 破坏威仪——即有人正在搬运财物,他连人和财物一起带走。当搬运者第二脚离开原地时,此人即犯偷盗。偷其他动物也是一样。
5. 离开原处——把放在地上、桌上等的财物拿走,或移动离开原处。
 
二、一种财物的五法:对有主人的奴婢、仆人、动物,以占取、抢取、夺取、破坏威仪、离开原处的方法,为一种财物的五法。
 
三、亲手的五法:
1. 亲手取——亲自偷取他人的财物。
2. 教唆取——命令他人说:「你去偷某某物品。」被命令者在偷取时,自己也犯罪。
3. 投掷——自己站在关税处内,将应税物往关税处之外投。
4. 获得利益——命令他人:「如果你看到有财物就偷取」等。
5. 放弃责任——在霸占他人的土地等,或夺取他人的财物时,当所有主认为:「这已不是我的了。」而放弃其所有权,即犯。
 
四、前方便的五法:在此是指教唆、命令的方法。「方便」(payoga)也可译成努力、加行、方法。
1. 前方便——在命令「你去偷某财物」时为前方便,但在被命令者偷取时才犯罪。所以命令是前方便。
2. 俱方便——由离开原处为俱方便。例如为了占取田地而转动、移动柱子等。
3. 共谋取——即和其他人商量、讨论后,共同策划而偷取。在共同策划之后,任何一个同谋依他们所约定的而偷取,则所有的同谋皆犯。
4. 作约定——即在命令他人偷盗时,约定了偷取的时间,如「你在下午偷取某物品」等。只有被命令者依照所约定的时间偷取,命令者才犯。
5. 现相——在命令他人偷取时,以闭眼、手势等作信号。
 
五、偷盗取五法:
1. 偷盗取——即是以小偷的方式而破坏门窗等,趁主人不在时偷取。或者以吃斤两、偷尺寸、伪币、伪钞等诈欺而取。
2. 强迫取——以暴力夺取他人的财物,亦即抢劫、掠夺;或者运用权力鱼肉(压榨)人民。
3. 遍计取——即是在偷取之前,先预谋所要偷取的财物,如衣服、钱财等,但假如看到其他财物则不偷取。
4. 隐藏取——先隐藏了所要偷取的物品,过后再回来拿取。例如:在看到了别人丢失的戒指时,先用脚踏入土中,或用尘土、树叶等覆盖,等主人遍找不着后再回来拿取。
5. 取筹——即调换筹码、签、券等。例如在用筹码等分配物品时,他为了获得更好的物品而调换筹码。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 己物想——误以为是自己的而拿取了别人的物品。因为没有盗心,所以不犯。
2. 亲厚取——拿取亲厚者 的物品。
3. 暂时取——在拿取之时想:「我将会归还」「我将会补偿」而暂时借取。
4. 粪扫物想而取——在垃圾堆等看到物品,想:「这是没有主人的丢弃物」而拿取。
5. 疯狂者。
6. 心乱者。
7. 极度痛苦者——处于极度痛苦的状态而什么都不知道。
 
 
三、离欲邪行学处
(Kàmesu micchàcarà veramaõã)
 
kàmesu的意思是「对淫欲的渴望」;
micchàcarà的意思是「邪恶的或不正当的行为」。
离欲邪行学处与离非梵行(不淫)学处的差别是:离欲邪行是指禁绝与不适合行淫的对象发生性关系;离非梵行则是指完全禁绝性行为。
 
具足三个条件即构成欲邪行:
1. 不适合行淫的对象;
2. 以从事之心;
3. 以道入道。
 
对于在家人来说,不适合行淫的对象依男女之分而有:
1. 对于男人来说,不适合行淫的女人共有二十种。这二十种女人可分为三类,即:
⑴.九种受监护的女子,即:
a. 母护女 (màtu-rakkhità);
b. 父护女 (pitu-rakkhità);
c. 父母护女 (màtà-pitu-rakkhità);
d. 兄弟护女 (bhàtu-rakkhità);
e. 姐妹护女 (bhaginã-rakkhità);
f. 亲戚护女 (¤àti-rakkhita);
g. 家族护女 (gotta-rakkhità);
h. 法护女 (dhamma-rakkhità);
i. 有护女 (sàrakkhà)。
 ⑵.十种已婚的女人,即:
a. 买得妇 (dhanakkãtà)——以财物买来而令住者;
b. 乐住妇 (chanda-vàsinã)——自愿与其心爱的人同居者;
c. 财住妇 (bhoga-vàsinã)——给与财物而令住者;
d. 衣住妇 (paña-vàsinã)——与衣物而令住者;
e. 水得妇 (oda-patta-kinã)——共触水钵而住之妇。男女双方一起以钵中水灌手并誓言:「愿如此水般和合不离」而结为夫妇。这是古印度的正式婚礼。
f. 除镮妇 (obhaña-cumbañà)——对一个取薪女,除掉她头上用来取薪的垫子后令住在家里做妻子,称为除环妇。
g. 婢妇 (dàsã-bhariyà)——既是奴婢又是妻子;
h. 佣人妇 (kammakàrã-bhariyà)——既是佣人又是妻子;
i. 俘虏妇 (dhajà-hañà)——俘虏而得来者;
j. 暂住妇 (muhuttikà)——临时的妻子。
⑶.罚护女 (sapari-daõóà)——有人准备刑具而说:「凡是到某某女子处者将会受罚。」
 
2. 对于女人来说,不适合行淫的男人共有十二种。这十二种男人可分为三类,即:
⑴.九种受监护的男子,即:
      a. 母护男 (màtu-rakkhitaü);
      b. 父护男 (pitu-rakkhitaü);
      c. 父母护男 (màtà-pitu-rakkhitaü);
      d. 兄弟护男 (bhàtu-rakkhitaü);
      e. 姐妹护男 (bhagini-rakkhitaü);
      f. 亲戚护男 (¤àti-rakkhitaü);
      g. 家族护男 (gotta-rakkhitaü);
      h. 法护男 (dhamma-rakkhitaü);
      i. 有护男 (sàrakkhaü)。
⑵.两种已婚的男人;
⑶.罚护男 (sapari-daõóaü)——有人准备刑具而说:「凡是到某某男子处者将会受罚。」
 
以从事之心——受乐的心。只要在插入时、插入后、停住或拔出时的任何一时受乐 者,即构成违犯。
 
以道入道——以自己的生殖器进入对方之道。
若性交对象是女人、女非人、雌性畜生或两性人,「道」是指三道:阴道(生殖器,女根)、肛门和口;
若性交的对象是男人、男非人、雄性畜生或黄门,「道」是指二道:肛门和口。
无论性交的对象是异性还是同性,当他们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并且受乐,即构成违犯。
所谓「达到以道入道的程度」,是指自己的生殖器进入对方的性交管道即使达到芝麻子大小的程度,也已构成违犯。
假如自己的肛门接受他人生殖器的插入,也是以道入道。
同时,性交时不论有无使用保险套,皆犯。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 与适合的对象,比如妻子或丈夫;
2.不知——熟睡或昏迷时即使遭攻击也不知道。
3. 不受乐——即使知道,但完全没有享受,完全不接受。
4. 疯狂者。
5. 心乱者。
6. 极度痛苦者。
 
 
四、离妄语学处
(Musàvàdà veramaõã)
 
离妄语学处,有时也译为不妄语戒。也就是戒除说虚妄不实话语的学处。
妄语,巴利语musàvàdà,又作虚诳语,是指心口相违,说虚妄不实的言语。如没有看见、听到、感觉及不知道,却说看见、听到、感觉及知道,欺骗他人。
说虚妄语除了用口头说出之外,也包括书写及打手势等身体语言,凡是由心存欺骗而作出的行为或语言皆构成违犯。
 
建议受持离妄语学处者也应避免以下三种语言:
1. 两舌 (pisuõàvàcà) ——搬弄是非,向A传B的是非,向B传A的是非,离间亲友。
2. 恶口 (pharusàvàcà) ——骂詈咒诅,使他人难堪。
3. 绮语 (samphappalàpa) ——毫无意义的世俗浮辞,能增长放逸、忘失正念的话题。
 
具足两个条件即构成妄语:
1. 心存欺骗;
2. 以各种方法使人明白。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 因冲动等未经思考而急速说出。由于无欺骗之心,所以不犯。
2. 欲说此而误说成彼——由于愚钝等原因,使所说的内容与想要说的不同。
3. 疯狂者。
4. 心乱者。
五、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学处
(Surà-meraya-majja-pamàdaññhànà veramaõã)
 
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学处,有时也译为不饮酒戒。
诸酒类,巴利语Surà-meraya-majja,直译为谷酒、花果酒、酒类。也就是戒除饮用各种酒类的学处,并且包括各种麻醉毒品。
谷酒 (surà) ——以稻米、糯米等所酿制之酒;
花果酒 (meraya) ——以花、果实等所酿制之酒;
酒类 (majja)——只是前面两种酒,以饮之会醉之义为酒类。凡其他任何饮之会醉的,服用了会导致失去理智、神志迷乱之物品,皆称为酒类。
放逸之因 (pamàdaññhàna) ——导致放逸的原因。凡是有心服用这些酒类之后,由此而导致陶醉、放逸,称为放逸之因。
此学处也包括禁止使用一切消遣性的麻醉物和毒品,例如:鸦片、大麻、摇头丸、迷幻药等。
 
具足三个条件即构成违犯此学处:
1.    酒(麻醉品);
2.    现起想要迷醉、消遣之心;
3. 饮(使)用。
 
以下情况不构成违犯:
1.不知道——以为是水或其他饮料而误喝。
2. 饮用不是酒而有酒色、酒香、酒味的咸酸酱 、苏打(sutta)或醋等。
3. 为了治病而服用混合有少量酒或吗啡、鸦片等的药品。
4.为了调味而加入少许酒于肉汤等之中。但如果加入太多酒而使之有酒色、酒香、酒味,喝了则犯。
5.疯狂者。
6.心乱者。
 
 
 
 
 
第四章 持戒的功德
 
一、在《法句经》第54~57偈中佛陀说:
花香不能逆风送,栴檀.答嘎拉.茉莉。
善者之香逆风送,善人之香飘诸方。
栴檀.答嘎拉,青莲.瓦西其,
如是诸香中,戒香为最上。
栴檀.答嘎拉,此等香甚微。
持戒香最上,上飘于天界。
具足诸戒行,住于不放逸,
正智解脱者,魔不知其道。
 
二、在《增支部·布施再生经》(A.8.4.5)中佛陀说:
「诸比库,持戒者的心愿能因[戒]清净而成就。」
 
三、在《长部·大般涅槃经》(D.16)中又提到,持戒者因具足了戒,能在今生和来世获得五种功德,即:
1、具足戒的持戒者因为不放逸而获得大财富;
2、持戒者以具足戒而善名远扬;
3、具足戒的持戒者无论走近哪一众中:若刹帝利众、若婆罗门众、若居士众、若沙门众中,走近时都有自信而不羞愧;
4、具足戒的持戒者临终不昏迷;
5、具足戒的持戒者身坏死后往生于善趣、天界。
 
  四、佛陀还说到持守净戒上生天之因:
「诸比库,圣弟子具足圣者所喜之戒,无毁、无断、无斑、无杂、自由、为智者所赞叹、无执取、导向于定。诸比库,这是第四福果、善果,能带来快乐,为生天之因,有快乐果报,有助生天,导向可爱、可乐、可意、利益和快乐。」(A.4.6.2)
 
五、在《清净道论》中又说:
戒香实能胜,一切诸种香;
飘散至十方,成就不破坏。
持戒者为器,敬奉与尊重,
虽作少得多,持戒有大果。
现法之诸漏,不害持戒者,
持戒者能尽,来世之苦根。
若人界成就,及天界成就,
对彼具戒者,有愿得不难。
此究竟寂静,涅槃之成就,
具足诸戒者,心常追随彼。
戒为得一切,成就之根本;
多种功德相,智者分别之。
 
六、《小诵注-阐明胜义》在解释受持五戒能获得的各别果报时说:
离杀生能获得〔23种善报〕:手足健全,身体高大,灵活敏捷,步履稳健,优美,柔软,洁净,勇敢,大力,口齿清楚,受大家喜爱,柔和,友谊不破,大胆无惧,不受侵害,不会受攻击而死,随从众多,容貌端庄,外表俊美,健康少病,快乐无忧,与所喜爱、可意的在一起而不分离,长寿等等。
离不与取能获得〔11种善报〕:大富大贵,丰衣足食,财产无量,获得还没有的财富,已拥有的财产安全,容易获得想要的财富,财产不会被王、贼、水、火、不孝子孙等所败,获得奇珍异宝,世间最上,无所不知,生活快乐等。
离非梵行能获得〔19种善报〕:没有仇敌,一切人所喜爱,获得食物、饮料、衣服、住处等,睡眠安乐,醒来快乐,解脱苦界的怖畏,不会生为女性或不男不女,不忿怒,光明磊落,无惭颜,无愧色,男女互相喜爱,诸根圆满,五官端正,无疑惑,清闲,生活快乐,无飞来横祸,不会跟喜爱的别离等。
离妄语能获得〔14种善报〕:诸根明净,言语清晰、甜美,牙齿整齐洁白,不太粗,不太细,不太短,不太长,所触舒适,口有莲香,随从恭顺,言语受欢迎,舌头如同莲花、青莲花般柔软、红薄,不掉举,不轻躁等。
离放逸之因的诸酒类能获得〔30种善报〕:很快明了过去、未来、现在所应做的事,正念常现前,不疯狂,有智慧,不懒惰,不愚钝,不懦弱,不迷醉,不放逸,不愚痴,无恐怖,不激愤,无嫉妒,言语真实,不两舌、恶口、杂秽语,日夜无懒惰,知恩,感恩,不悭悋,乐施舍,有戒行,正直,不忿怒,有惭,有愧,见正直,大智慧,具慧,智贤,明辨是非等果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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