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者之言 第二谛 苦之集圣谛
2012-12-29 15:09: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二谛 苦之集圣谛  什么是苦之起源的神圣真理呢?  苦之起源的神圣真理就是渴爱,它能导致再生,并且与欢娱与强烈的欲望有密切的关系,而到处去寻欢作乐。三爱  渴爱有三,就是:  欲爱(kāma-ta?hā...
第二谛 苦之集圣谛
  什么是苦之起源的神圣真理呢?
  苦之起源的神圣真理就是渴爱,它能导致再生,并且与欢娱与强烈的欲望有密切的关系,而到处去寻欢作乐。
三爱
  渴爱有三,就是:
  欲爱(kāma-ta?hā)、有爱(bhava-ta?hā)及无有爱(vibhava-ta?hā)。
  ‘欲爱’是想要五种感官的享受。
  ‘有爱’是想要继续生存或永生,特别是指那些活在优秀物质世界(色界天rūpa-bhava)和无物质世界(无色界天arūpa-bhava)的高上世间里的众生。这与“有见的信仰”有关系,即相信个人的身体是一个实际存在但永恒不朽的自我实质。
  ‘无有爱’(直译是欲求不存在vibhava-ta?hā)是‘消失的信仰’所造成的(vibhava-或uccheda-di??hi);例如:虚幻的物质概念即死后就没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它的信仰是在死亡之前及死亡之后的情况是没有任何因果关系的。
爱(渴望)的开端
  这些爱是从哪里生起的呢?它又是在哪里扎根的呢?
  只要世间那个地方有给人快感和逸乐的东西,爱就从那里生起,并在那里扎根。
  例如:眼、耳、鼻、舌、身、意、色、声、香、味、触、法、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都是有给人快感和逸乐的东西,爱就从那里生起,并在那里扎根。
  这即称为苦之起源的神圣真理。
《长部》22
诸法的缘起
  当眼看到色,耳听见声,鼻嗅到香,舌尝到味,身觉得触,意想到法时,如果那个色、声、香、味、触、法是合意的,他就依恋;若是不合意的,他就反感。
  因此,当一个人产生任何的感觉(vedanā)——苦、乐或不苦不乐时,如果他接受它,并且热爱而执著它,当时,就生起贪欲。贪欲于感觉就是取(upādāna)。由于‘取’而缘起‘有’,由于‘有’(bhava在此是kamma-bhava业的过程)而缘起‘生’(jāti),由于‘生’而缘起老、死、伤心、悲鸣、痛苦、忧闷与绝望。因此,整个苦蕴就呈现了。
《中部》38
  前一段文已提到过的十二因缘(pa?icca-samuppāda)的程序中的一些环节,也可以当作是第二圣谛的彻底解析。
现今的业报
  确实,由于情欲,受到情欲的驱使,而完全由情欲所支配,为此,王斗王,贵族斗贵族,学者斗学者,平民斗平民,母子相斗,父子相斗,兄弟姐妹之间互相争斗,乃至朋友之间也在相斗。
  由于意见分歧、争吵,乃至要以拳、棍或武器来打打杀杀,所以才会有丧亡或致命的痛苦。
  还有,由于情欲,受到情欲的驱使,而完全由情欲所支配,为此破户、偷盗、抢劫、掠夺、路劫及诱奸人妻。过后,被国王逮捕,用种种的刑罚来处罚他们,所以就有了丧亡或致命的痛苦。
  这即是情欲所带来的苦难。由于情欲,受到情欲的驱使,而完全由情欲所支配,完全依赖于情欲,所以今生就累积了一大堆的痛苦。
未来的业报
  由于情欲,受到情欲的驱使,而完全由情欲所支配,情欲亦导致人们造身语意恶业,由于造身、语、意恶业,命终后,转世到恶界、苦途或堕地狱。
  这即是情欲所带来的苦难。由于情欲,受到情欲的驱使,而完全由情欲所支配,完全依赖于情欲,未来就累积了一大堆的痛苦。
《中部》13
  不论在虚空或海洋,或到山涧中去躲避;
  世间上难寻得一处,能让人摆脱诸恶业
《法句经》127
意念就是业
  我说:意念(cetanā)就是业。先有了意念,后才由身、语、意去行动。
  业(kamma)有导致出生于地狱、畜生、凶神、饿鬼、人以及天界之业。
  业报(vipāka)有三,就是:现眼报、来生报或未来世报。
《增支部》VI,63
业的继承者
  一切众生是他们自己的业(kamma梵文karma)的主人,是他们自己的业的继承人,他们因业而生,为业所缚,业是他们自己的依归。
  他们所造的业,不管善恶,他们都得承受。
《增支部》X,206
  不管是现今、来生或未来世众生出生在什么地方,他们的业将在那儿成熟;而当任何业成熟时,他们都得承受那些业的报应。
《增支部》,33
  终有一天,大海洋会干涸,大地也会被火所烧毁而消灭无踪。但是,那些受无明所覆盖,陷入渴爱的圈套,皆匆匆忙忙地在苦海中轮回的众生之痛苦,却是没有止境的。
《相应部》XXII,99
  无论如何,爱(ta?hā),不只是造恶业的因缘,同时也为今生与来生制造一切的不幸和痛苦;而且哪里有爱,那里就会基于爱而产生妒忌、忿怒,仇恨及很多能制造不幸和痛苦的恶业。而这些自私、肯定生命的欲望和行为,以及在今生或来生所制造的种种痛苦,甚至所有由五蕴组成的生命现象——一切终究是基于盲目和无明(avijjā)。

  第二圣谛也可以解析自然界形式上不公正的原因,它的教导是世界上任何东西的呈现不是没有理由或原因的,那不只是我们潜在的脾性,而是我们的整个命运,即一切的幸福及痛苦,都是某个原因(业kamma)的结果,而其结果的某部分可在今生探索,另一些部分则可以从前世追究。这些原因皆为肯定生存的欲望而由身、语、意的行为所产生。这三种业决定一切生物的性格及命运。业,正确地解释为那些好和坏的意念(kusala-akusala-cetanā)以及转世。存在或更贴切的称之为‘再生的过程’(bhava),包括了既活跃和具备因缘的‘业力过程’(kamma-bhava),及其结果,即‘转世的过程’(upapatti-bhava)。
  在此,当我们考虑到业时,别忘了存在中无我 (anattatā)的本性。比如,暴风吹过海,并不是同一个海浪在海上推进,而是一大浪不同的水组合在起伏。同样的,我们应明白其实并没有真正自我的实质在轮回的海洋中推进,那只是生命浪潮,依据它们的本性及活动(善恶),在这里把它们显现为人,在那里则显现为动物,在其他地方显现为隐形生物。
  再一次,要在这里明确地强调,‘业’这个专门名词只是针对上述各种行为而言,并非表示或包括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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