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法
2013-01-24 10:43:20   来源:   评论:0 点击:

见法明法比丘见法是表示从名色法(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见到诸法实相(无常、苦、无我),在经典上,见法者表达他们的悟境有雷同的定型法句:「所有集法(samudaya-dhammam因缘所生法),皆是灭法(nirodha-dhammamc坏灭...

见法

明法比丘

见法是表示从名色法(物质现象与精神现象)见到诸法实相(无常、苦、无我),在经典上,见法者表达他们的悟境有雷同的定型法句:「所有集法(samudaya-dhammam因缘所生法),皆是灭法(nirodha-dhammamc坏灭法)。」「见法(ditthidhammo)、得法(pattadhammo)、知法(viditadhammo)、入法(pariyogalha-dhammo深解法),度诸疑惑(tinnavicikiccha)。」「远尘(viraja离尘)、离垢(vitamala),得法眼净(dhammacakkhum udapadi),见法、得法,不由于他(aparappaccayo不依他缘),于正法中,得无所畏(vesarajjappatto)。」

见法者所表达的意思是:

远尘:断见惑(及粗我慢),离邪见之尘。

离垢:断见惑(身见、疑、戒禁取见)之垢。

见法:见四圣谛(苦.集.灭.道)。

得法:获得第一沙门果(初果、预流果)。

知法:了知自证预流果。

入法:不观他面、不看他口,不为一切他论(外道.邪说.世间哲学)所动摇。

度诸疑惑:于自所证的法(涅槃)无惑,于他(别的圣者)所证无疑。

不由于他:有信心宣说四圣谛,不依赖他缘。

无所畏:于自所证的法,无畏惧于被诘问。

 (参考《瑜伽师地论》大30‧763c,778c)

见法在经论中已明白表示,可作为见法者的法镜,检视自己所证之法。

(《嘉义新雨杂志》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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